“晴晴,太感谢你了……”叶志虎心里一热一热,由衷说道,但话刚说了一半,他突然发觉腰间空空的,立时想起些什么,心里陡然一惊,“啊,我的腰包呢?”
“腰包?你是指腰上缠着那一圈包袱吧,喏,不就放在床脚嘛。”
叶志虎沿着晴晴的视线看去,果然,他那皮带式专用腰包以及那双特制手套正堆在脚边。叶志虎连忙弯腰,一手把腰包抢在手里,当他拽着腰包感觉到里面那把阴冷的家伙时,心里顿时松了口气,毕竟,要是看到腰包里的手枪,晴晴再善良估计也会拨打110悍匪与小偷的性质完全不一样,危险指数比晴晴所说的采花贼更高。
“放心吧,你的东西我都没动过,你的背囊就摆在床底下,你要看看吗?”
“不……不……”刚才一时失言,这次情急失措,叶志虎为自己的小人之心涨红了脸,“我……我……我只是随便看看……”
看到叶志虎的冏态,晴晴扑哧一笑:“别急,慢慢说,你的脚还没好,又发高烧,看来这几天你还走不了,时间长着呢……对了,小虎,可以告诉我,你那是什么东西?”
晴晴正盯着那支卡在腰包皮带上的电筒,一脸好奇,样子很可爱。叶志虎微微一笑,把手电掰了下来,递给晴晴:“没啥特别的,手电筒一个,德国货,只是样子长得有点怪。”
这只可用于潜水的手电筒,由德国制造,呈墨绿色,筒身特别修长,里头挤着三块9伏层叠电池,侧面推拉按钮分三档。第一档是微光,只发出微弱的蓝紫光,光照范围不到一米,仅能勉强看到身边景物,但好处在于不易被别人察觉第二档是普通光,光线可散射十来米,用于一般照明,旁边还对应一个旋钮,可以微调光线的亮度最后一档是聚焦光,光线汇聚成束,亮度刺眼,近距离对着眼睛照射甚至可以致盲,而射程则达数百米,旁边也对应一个小按键,可以控制光线亮与灭,主要用于打信号。电筒一侧还有一块液晶显示屏,能显示时间、温度以及水压,方便实用。
这电筒是叶志虎的至爱,在那趟新疆历险之前由朱湘所赠,尽管电筒有点“分量”,但叶志虎一直带在身上,特有安全感,万一遇敌,这只坚硬的电筒还能充当随手武器。这次潜入国家博物馆执行任务,叶志虎当然忘不了带上这件活宝。
“哦,什么来着?”晴晴接过手电,转来转去观察了好一会,竟然还没看出这是只手电筒。
“手电筒呀,旁边那按钮推上去就亮,你没用过?”叶志虎真有点莫明其妙,看来眼前这位富家小姐比温卉“更富一筹”,竟似不吃人间烟火京城再强,总会有断电的时候,难道家里不需要备用一只电筒?
拿着手电筒的晴晴摇了摇头,一脸迷惘:“手电筒?什么叫手电筒?”看样子,她不但没见过手电筒,甚至连名字也没听说过。
晴晴越显得无知,样子越是可爱,叶志虎越是感到有趣:“你试试把这按钮拔上去。”
“是这个吗?”
“嗯。”
“向这边推?”晴晴盯着叶志虎,闪着好奇而又迷人的眼睛。
“嗯。”叶志虎坚定地点头给以鼓励。
“哗,很漂亮耶……”看着电筒发出那丁点蓝紫光,晴晴瞪大眼睛惊奇地赞叹。
叶志虎饶有趣味地欣赏眼前这位美丽、纯真的古装少女,她那好奇与无知的表情,显得格外天真可爱,倘若小娟、温卉以及晴晴三位美少女任由叶志虎挑选,或许,他会选择眼前的晴晴,尽管接触的时间不长,但晴晴那种清纯脱俗的感觉,确实令人耳目一新。
正当叶志虎沉醉梦幻之时,冷不防晴晴突然一问,一个相当白痴的问题,令叶志虎差点掉了下床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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